加拿大楓葉卡 PR永居 熱門話題
一直以來圍繞著加拿大永久居民 (PR) 和加拿大楓葉卡的熱門話題,都主要集中在如何申請加拿大PR,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獲得加拿大楓葉卡。加拿大政府和移民局也為了吸納更多人才並完成各階段的移民水平計劃,而頒佈實施了許多的移民政策。想要獲得加拿大永居身份,可以通過經濟類、家庭類等多種移民項目申請。
而本文將主要圍繞在獲得加拿大永居身份後,如何長久持有續簽加拿大PR,以及將會導致加拿大永久身份失效的幾個行為和情況。
加拿大PR身份失效的幾種原因
會導致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失效的原因有很多種。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大類:
1. PR持有者獲得了其他代替的合法身份,如成為加拿大公民
2. PR持有者沒有遵守永久居民在加拿大的居住義務
Tips:PR的居住義務“移民監”是什麼?
一般來說,加拿大的永久居民PR持有者,必須滿足在加拿大的居住義務,即在每個五年期間內在加拿大居住滿至少兩年(730天),才能夠繼續持有加拿大楓葉卡,保留永居身份。
但也有一些例外情況,即使PR身份的永久居民本人在加拿大境內的居住天數沒有達到最低要求,也可以豁免居住義務,仍算作完成5年居住滿2年的居住要求,可以繼續持有PR身份。
- 如果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是在陪同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同居伴侶、父母(如果PR身份的持有者是未成年)外出加拿大。
- 如果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在加拿大境外,為加拿大企業或在“聯邦公共行政/省級公共服務機構”全職工作。
- 如果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是在陪同符合上一條情況類別的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同居伴侶、父母(如果PR身份的持有者是未成年)外出加拿大。
- 或該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符合“其他規定的遵守方式”的豁免條件。
3. PR持有者被執行了驅逐令
4. PR持有者的難民保護令已被終止
加拿大當局會根據當局頒佈的《難民保護法》(Refugee Protection Act) 為符合庇護條件的人士提供永久居民身份以實施難民保護。但是如果以難民身份獲得加拿大永居身份的PR持有人,屬於以下幾種情況,則加拿大當局會認定其不再需要這種難民保護,從而取消其加拿大PR身份。
- PR身份持有者自願放棄了加拿大國籍保護。
- PR身份持有者自願重新取得其原國籍。
- PR身份持有者取得了新其他國家國籍,並享有該新國籍所在國的難民保護。
- PR身份持有者自願離開加拿大並返回曾經離開並獲得加拿大難民保護身份而來的國家。
- PR身份持有者之前所尋求保護的原因已經不存在。
5. PR持有者的難民保護申請獲批後被撤銷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 (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發現申請難民保護的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直接或間接地誤傳或隱瞞與其申請有關的重要事實,則將導致其難民保護的申請被拒絕。或者即便該申請人的難民保護申請已經被批准並已經獲得了加拿大PR身份,其PR身份也會在獲批後被撤銷。
6. PR持有者申請放棄其永居身份並獲得了批准
加拿大PR身份失效後 要怎麼辦?
當原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失去加拿大永居身份後,接下來需要辦理的手續和相關具體操作,會因為其PR身份被吊銷的原因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果該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是自願放棄其PR身份,通常可以申請獲得最長為期6個月的加拿大的臨時居民身份Visitor Record。
但是如果PR身份持有者自願放棄其PR身份時,屬於以下兩種情況之一,則不能獲得臨時居民身份:
- 放棄加拿大PR身份的個人,是在加拿大口岸直接申請放棄PR。
- 放棄加拿大PR身份的個人,在其加拿大臨時居留申請獲批的當天,不在加拿大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