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枫叶卡 PR永居 热门话题
一直以来围绕着加拿大永久居民 (PR) 和加拿大枫叶卡的热门话题,都主要集中在如何申请加拿大PR,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获得加拿大枫叶卡。加拿大政府和移民局也为了吸纳更多人才并完成各阶段的移民水平计划,而颁布实施了许多的移民政策。想要获得加拿大永居身份,可以通过经济类、家庭类等多种移民项目申请。
而本文将主要围绕在获得加拿大永居身份后,如何长久持有续签加拿大PR,以及将会导致加拿大永久身份失效的几个行为和情况。
加拿大PR身份失效的几种原因
会导致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失效的原因有很多种。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大类:
1. PR持有者获得了其他代替的合法身份,如成为加拿大公民
2. PR持有者没有遵守永久居民在加拿大的居住义务
Tips:PR的居住义务“移民监”是什么?
一般来说,加拿大的永久居民PR持有者,必须满足在加拿大的居住义务,即在每个五年期间内在加拿大居住满至少两年(730天),才能够继续持有加拿大枫叶卡,保留永居身份。
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即使PR身份的永久居民本人在加拿大境内的居住天数没有达到最低要求,也可以豁免居住义务,仍算作完成5年居住满2年的居住要求,可以继续持有PR身份。
- 如果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是在陪同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同居伴侣、父母(如果PR身份的持有者是未成年)外出加拿大。
- 如果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在加拿大境外,为加拿大企业或在“联邦公共行政/省级公共服务机构”全职工作。
- 如果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是在陪同符合上一条情况类别的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同居伴侣、父母(如果PR身份的持有者是未成年)外出加拿大。
- 或该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符合“其他规定的遵守方式”的豁免条件。
3. PR持有者被执行了驱逐令
4. PR持有者的难民保护令已被终止
加拿大当局会根据当局颁布的《难民保护法》(Refugee Protection Act) 为符合庇护条件的人士提供永久居民身份以实施难民保护。但是如果以难民身份获得加拿大永居身份的PR持有人,属于以下几种情况,则加拿大当局会认定其不再需要这种难民保护,从而取消其加拿大PR身份。
- PR身份持有者自愿放弃了加拿大国籍保护。
- PR身份持有者自愿重新取得其原国籍。
- PR身份持有者取得了新其他国家国籍,并享有该新国籍所在国的难民保护。
- PR身份持有者自愿离开加拿大并返回曾经离开并获得加拿大难民保护身份而来的国家。
- PR身份持有者之前所寻求保护的原因已经不存在。
5. PR持有者的难民保护申请获批后被撤销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 (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发现申请难民保护的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误传或隐瞒与其申请有关的重要事实,则将导致其难民保护的申请被拒绝。或者即便该申请人的难民保护申请已经被批准并已经获得了加拿大PR身份,其PR身份也会在获批后被撤销。
6. PR持有者申请放弃其永居身份并获得了批准
加拿大PR身份失效后 要怎么办?
当原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失去加拿大永居身份后,接下来需要办理的手续和相关具体操作,会因为其PR身份被吊销的原因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果该加拿大PR身份持有者是自愿放弃其PR身份,通常可以申请获得最长为期6个月的加拿大的临时居民身份Visitor Record。
但是如果PR身份持有者自愿放弃其PR身份时,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则不能获得临时居民身份:
- 放弃加拿大PR身份的个人,是在加拿大口岸直接申请放弃PR。
- 放弃加拿大PR身份的个人,在其加拿大临时居留申请获批的当天,不在加拿大境内。